改革动力从“得利”到“便利”
当前,大家对发展和改革的逻辑达成了一个基本共识:不能再主要依靠宏观刺激来促进经济增长,而要靠把经济发展转化为创新驱动,要通过改革释放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力。如何释放微观经济的活力?通过改革来促进创新,从而增强经济增长的潜力,这就叫“改革红利”,当前改革也因此被寄予了很大期望。改革基于什么样的动力?我国前30多年改革的基本动力可以简单总结为两个字——得利。国家采取了诸多促进改革的特殊政策,形成了“谁改革谁有利,先改革先得利”的局面。这一逻辑体现了改革动力的激励相容,使得30多年来的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取得了巨大成就。
问题是,改革是制度变革,而制度本身是一种公共品。用“谁得利谁改革”的机制来推动改革,相当于用一种生产私人品的逻辑在生产公共品。这种改革路径虽然使得前30多年取得了很多成就,但也必然会产生副作用和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主要表现为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不协调、不平衡、不可持续”,而且导致各个领域中出现既得利益集团。有些特殊利益集团,有利于己就推动改革,无利于己就阻止改革,给进一步的改革设置障碍,形成“利益的藩篱”。
那么下一步改革有新的动力吗?下一步改革的参与者或者说改革的执行者都能够直接从改革中获得利益吗?在一些领域也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实行改革了未必能直接获益,甚至可能还有损失。那改革的动力来自哪里?比如,在过去的改革中,设立各种各样的经济特区,享有各种各样的特殊政策,就可直接从中获益,而其他地区就没有这样的特殊利益。现在进行自贸区试验,就不再是特区的逻辑了。自由贸易区不但没有优惠政策,并且要求其实行的改革必须可复制、可推广。再如过去的企业改革、股票上市、银行改革等,都是谁改革谁就可以直接得利。而今后的改革,就未必能够直接获得好处(即特殊政策和优惠待遇)了。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下一轮经济改革的动力是什么?也就是说,前30年的改革通俗来讲是靠“得利”推动,那么,接下来的改革靠什么来推动?从理论上来看,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形成一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制,在这个市场体制中大家进行公平竞争,由此实现更大的改革红利。从实际情况来看,下一步的改革主要靠提高经济活动的便利性,即要使经济体变得更加便利,这符合市场经济的逻辑。一个有效运行的市场经济体系,在其中大家能够公平竞争,排除运行中各种体制性的障碍和不便利因素,经济体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微观经济主体的活力。如果我们承认这一市场经济逻辑,那么,我们的改革红利实际上就是要使微观经济主体变得更加便利。也就是说,改革的动力要从“得利”驱动,变为“便利”驱动。(节选)
(摘自《中国智库》第7辑 如需继续阅读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