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放松金融管制的策略建议
一、放松管制过程中的风险
过去几年,中国通过放开银行贷款利率、扩大QFII额度、增加汇率灵活性和开发创新金融产品等措施,在放松金融行业管制方面已取得显著进步。金融市场的主要价格,包括银行贷款利率和汇率,目前更接近市场均衡点,市场机制在金融资源的配置方面发挥着更大的作用。
然而,中国的金融开放只完成了一半。为了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减轻由于过度监管造成的结构失衡,中国需要做到以下几点:①取消对存款利率的管控;②进一步加大人民币汇率的灵活性;③进一步开放人民币资本账户;④取消对私人和外资投资金融机构的过度限制,放宽金融行业的市场准入标准。尽管放松金融管制的目标大多已形成共识并写入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但最具有挑战性的问题是如何设计具体的改革规划来实现这些目标,同时避免过渡期的系统性风险。我们认为中国决策者需要高度关注的最大风险包括以下方面,其中的一些方面反映了旧体制遗留的问题。
(一)地方政府债务的再融资
根据最新的中国审计署报告,近年来中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快速增长至GDP的32%左右。然而,最大的风险是地方政府债务(多数是贷款和信托贷款的形式)与其项目现金流之间的期限错配。例如,典型的银行贷款或信托贷款的期限为2~3年,而项目现金流只能在10~20年内偿还本金和利息。一旦宏观政策收紧、针对银行和信托公司的审慎监管发生变化或投资者对理财产品(WMP)的看法恶化,这种再融资风险就会导致重大违约行为。在西方国家,地方政府债务的平均期限为7~10年,这与地方政府资产项目的偿还能力更加接近。
(二)信贷风险错误定价
过去很多年没有发生过银行和信托公司破产,高风险理财产品(风险与西方国家的垃圾债券类似)也少有违约。这并非因为所有银行、信托公司和理财产品的基本面特别强,而是因为大多数出了问题的机构和理财产品都由当地政府或国有企业纾解困境。每有违约,地方政府的高官会受到惩处,促进了此类隐性担保的存在。这种隐性担保的动机以及市场由此形成的认知(即政府会对所有银行、信托公司和理财产品进行担保),导致一些高风险的借债方发行的信贷产品不能正确定价,也就是说他们能以更低的利率借钱。因此,他们借得太多,放大了系统风险。最近中诚信托的一款理财产品部分违约,这是纠正错误定价明智的一步,然而单是一宗违约远远不够。
(三)利率过度波动
2013年年中以来,中国的银行间利率波动很大,在2013年6月和12月以及2014年1月出现大幅走高。银行间利率的波动和由此导致的债券收益波动对市场预期造成负面影响。尤其是利率大幅波动,容易让金融市场参与者和公司对货币政策的意图感到困惑,为信贷可获取程度的展望带来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容易打消投资积极性,不利于经济增长。对金融公司的影响则在于,银行间利率突然走高会加剧一些银行和信托公司面临的久期风险,这可能会导致重大违约。导致利率波动的原因相当复杂:这与预测流动性的能力不足、政府间缺乏合作、贷存比、银行流动性管理不力、影子银行活跃以及在货币管理中过度强调货币供应总量目标有关。针对银行间利率波动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是仍需进行的工作。(节选)
(摘自《中国智库》第5辑 如需继续阅读请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