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负债状况和风险防范

2014-07-01 14:14:13BY:gu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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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需要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

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开始席卷全球,引发了世界经济的衰退,也点燃了欧洲隐藏的巨大债务风险。欧洲各国为了抵御经济危机,纷纷采用扩张的财政政策。由于部分国家控制不力,赤字规模越来越大,债务水平严重超标,最终导致主权债务危机的爆发。我国为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从2009年开始也采用扩张性财政政策。虽然扩张性财政政策对拉动经济增长有一定的成效,但是政府的债务风险也在不断加大。

如何衡量、监控债务风险?这个问题给政府部门提出了挑战。在20世纪30年代,凯恩斯提出用消费、投资、税收、出口等流量变量研究经济增长、通货膨胀和就业问题,从此宏观经济学中流量分析就成为指导财政政策的有力工具。但主权债务危机告诉我们,仅仅依靠流量变量(包括财政收入、财政支出)来监管一国财政状况是不够的,在研究流量变量的同时,还应当研究财政的存量变量。笔者认为政府资产负债表能够详细地反映出一国政府的资产债务存量情况,为深入研究财政可持续性问题奠定基础。

政府资产负债表是将一国政府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分类后分别加总,得到反映该政府财政状况的报表。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GASB)认为,“政府财务报告应有助于使用者评价政府主体能够提供的公共服务水平以及政府到期履行还债义务的能力”。美国联邦会计准则顾问委员会(FASAB)认为,“联邦财务报告应能帮助使用者评价政府的运行和一定期间内政府所作的投资对国家产生的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政府和国家的财务境况在过去已经发生的和将会在未来发生的变化”。

笔者认为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的意义在于:

一是有利于公开政府财政信息。政府资产负债表可以帮助公众了解政府在特定时点上资产、负债的规模与结构,提高财政透明度。一国政府根据共同标准定期编制政府资产负债表,使用者可以观察政府资产或负债的历史变动情况,也可以对同级政府之间的财政情况进行横向比较。

二是有利于评估财政政策的可持续性。传统的评估方法是计算政府公债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欧盟成员国政府债务占GDP比重不得超过60%。对于新兴市场经济体而言,不存在这么严格的要求,但也有一个普遍认可的标准,那就是GDP的45%。如果政府的公债率没有超过这个比率,就认为财政具有可持续性。这种评估方法的缺陷在于只考虑了负债,忽略了资产,而且负债也只包括显性负债,不考虑隐性负债,这会在评估政府财政可持续性时存在偏差。政府资产负债表的编制能够解决上述问题,使用者利用资产负债表可以评价政府为其活动融资及偿付负债和承诺的持续能力,政府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动等,从更广泛的视角评估政府财政的可持续性。

三是有利于政府科学管理财务资源。资产和负债两个存量是不可分割的,研究债务,必定要研究资产。英国财政政策中的“金箴规则”就指出政府借款不能只用于弥补赤字,而应更多用于投资。在我国,政府借债也大多用来投资,形成资产。如果政府投资项目的利润无法偿还债务本息,那么只能通过出售资产或者划拨资产来偿还债务。但是政府部门到底有多少资产、多少负债,恐怕政府都难以掌握。如果编制出政府资产负债表,资产和负债就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出来,便于政府科学合理地管理资产和负债。(节选)

(摘自《中国智库》第4辑 如需继续阅读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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