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府间事权财力划分

2014-07-01 11:09:44BY:gu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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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政府间事权划分的沿革与现状

在不同层级政府间进行事权界定和划分,首先需要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需要明确政府拥有何种职能。道理很简单:政府职能的性质不同,各级政府履行相关职能所需拥有的权责也不一样。政府职能变了,各级政府拥有的权利和义务也会相应做出调整。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伴随着日益融入国际社会,我国的经济运行机制、居民生活方式、社会管理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政府职能以及政府履行职能的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因此,考察我国政府间事权划分的演变,离不开政府事权(职能)演变的大背景。

(一)我国政府职能演变的基本轨迹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职能的演变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20世纪80年代,政府职能演变的主要特点是“退”。所谓“放权让利”,在政企关系方面,就表现为政府向企业下放经营自主权,同时逐步引入市场机制来引导社会生产、调节供需平衡。

20世纪90年代,政府职能演变的主要特点是制度创新,即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重构政企关系、银企关系以及政府间的财力分配关系。具体如:实施工商税制改革,为内资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推动国有资本战略重组;推动国有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分离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把国有专业银行改造为国有商业银行;加快建立社会化的企业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在划分政府事权和财力的基础上推行分税制等。

进入21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以来,政府职能演变的主要特点是着力强化政府在弥补市场失灵方面的职能。具体如:推动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养老、医疗社会保障新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加对教育、科技和研发投入,推动建设创新型国家;增加对中西部地区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地区协调发展等。

世界银行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入手,曾把政府职能划分为基本职能、中级职能和高级职能,强调指出,各国政府应根据自身财力优先保障履行基本的政府职能。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也是一个转型国家、后起追赶型国家,特殊的历史、文化和发展阶段,决定了我国政府是“大政府”,世界银行罗列的各项政府职能,我国政府均有涉及。

(二)政府间事权划分的演变与现状

20世纪80年代的“放权让利”,不仅包括政府向企业和个人的“放权让利”,还包括政府之间的“放权让利”,即中央政府(上级政府)通过向地方政府(下级政府)下放资金、企业管理,投资审批等权力,来调动各地发展经济的积极性。

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借鉴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在划分中央和地方支出范围的基础上实行分税制改革。这次改革勾勒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职能划分的基本框架。其具体划分情况如专栏一所示。在中央和各省(市、区)之间实行分税制改革之后,各级地方政府也先后实施了分税制改革,明确了上下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力划分。(节选)

(摘自《中国智库》第3辑 如需继续阅读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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