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宏春:建良性循环长效机制 促协同处理废弃物政策落地

2014-06-26 22:54:33BY:gu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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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加快我国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用,提高我国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及产业废弃物。

根据《意见》目标,我国将在水泥、电力、钢铁等重点行业培育一批协同处理废弃物的示范企业,在有废弃物处理需求的城市建成60个左右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项目,以加快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利用。

作为贯彻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协同处理一直被业界视为有效解决资源浪费和降低废物排放的重要措施,《意见》的发布对我国加快布局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项目将带来哪些促进?《意见》所提任务措施又能否确保目标达成?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就此专访了长期专注循环经济政策研究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研究员周宏春,以期释疑。

促进循环经济提速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作为贯彻循环经济的重要举措,我国加快布局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示范项目的用意何在?其又有着哪些重要意义?

周宏春:所谓协同处理,简言之就是把不同环节的事情置于同一环节,继而实现减少资源浪费和减少废物排放的初衷,属于循环经济概念。《意见》明确在水泥、电力、钢铁三个重点行业发展协同资源化处理示范项目,就是想利用三者均拥有煅烧窑炉的共性,通过其发热过程,将剩余热量作为资源加以利用,达到共同处理废弃物的共赢结果。

当前,我国生产和城市生活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体量巨大,其中,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约32.3亿吨,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约1.71亿吨,与此同时,受固体废弃物等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制约,每年都有大量固体废物无法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因此,加快布局企业生产过程进行协同资源化处理,可以提高我国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能力,有利于化解我国废弃物处理处置的难题,是循环经济的重要领域。

《意见》正是从循环经济原理出发,通过对三个重点行业的布局,以期实现产业共生及产生多元效果。正如《意见》所说,协同资源化可以构建企业间、产业间、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间的循环经济链条,促进企业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推动相关行业缓解产能过剩矛盾,实现水泥、电力、钢铁等传统行业的绿色化转型,而这些对我国循环经济的提速发展都将带来正面促进。

协同资源化处理面临瓶颈政策支持应着眼长效

中国经济时报:协同处置示范项目早在《建材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就有提及,请介绍一下相关行业的协同资源化处理的实践,其又共同面临哪些有待政策进一步解决的困难?

周宏春:正是因为水泥、电力、钢铁三个重点行业有着大量热量可供利用的共性,这些行业也较早地尝试进行了有关协同资源化处理实践的探索。

在水泥行业中,一些水泥企业早已开展了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工业废物、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染土壤和危险废物的实践,同时还开展了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和垃圾焚烧飞灰的探索。比如,水泥窑炉在煅烧过程中将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即通过改造水泥窑炉,增加热值,既可以节省下来一部分煤炭资源,又可处理生活垃圾。这项工艺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就在全球有过使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是世界公认的最有效、最安全的垃圾处置方法之一,我国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已经有企业开始实践。

在电力行业中,一些电力企业将电厂发电产生的余热,经由冷却水排放至海水,使海水温度增高,通过反蒸实现海水淡化,即通过蒸发上来的水获取淡水,剩下的海水盐分更高,有利于制盐。

在钢铁行业中,有部分钢铁企业开发了利用铬渣等废物制作自熔性烧结矿冶炼含铬生铁工艺,这可将蕴含在其中的少量铁进行提炼并获得原料,同时还可处理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

尽管看上去已经实现了共赢或者一举多得,但对于这些行业而言,不得不面临的是生产工艺改造升级等一系列难题。比如,处理工艺和关键技术不成熟,企业运行管理经验不足,废弃物特性有待明确,缺乏针对性排放标准、污染控制标准、产品质量控制标准等风险控制相关标准和完善的控制措施,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缺乏政策激励等,这些都是《意见》所正视和极力要加以解决的,而要解决协同资源化处理所面临的多方面瓶颈,政策支持和引导还须着眼长效,否则,单纯通过政策鼓励吸引企业行事,仍难以形成良性的自主发展。

多措并举意在敞开政策大门

中国经济时报:针对目前我国利用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面临的突出问题,《意见》明确了统筹规划布局、开展试点示范、完善相关标准、突破关键技术、规范行业准入、完善环保措施、提高安全防范等级等七个工作重点,你认为这能否将前述突出问题逐一破解?

周宏春:不难发现,《意见》布局重点工作把相关标准和关键技术包括在内,无疑是抓住了核心问题,也一定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但需要强调的是,还应该重点处理好行业壁垒以及不同部门间的藩篱问题。

在水泥、电力、钢铁三个行业中,任何一个部门想要实现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势必要触及不同部门的利益。不言而喻,每个行业部门之间都存在利益分配问题,如何协调跨部门的利益,还需要打破部门间的藩篱。

以水泥窑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为例,原本属于环卫部门的职责所在,按照有关政策,环卫部门需要对场地、设备以及处理工艺进行规划,这意味着将有一笔不菲的资金拨付予环卫部门,一旦这项职责归于水泥行业,那就意味着部门间的利益势必要面临调整,阻碍可想而知。

从《意见》所列七个重点任务可以看出,政府有意通过多策并举敞开政策大门,吸引企业积极参与到协同资源化处理的行列中来,但打破部门利益可谓是与相关标准和关键技术同等重要的待解难题。实际上,打破部门间的割裂关系,加强部门间的联合是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多有反映的问题,这还需要政府拿出更多智慧加以解决。

打开政策大门还需铺平发展道路

中国经济时报:《意见》还提出建立各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完善鼓励政策、理顺价格体系、加大全过程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宣传推广等五项保障措施,这是否能为推进协同处理扫清阻碍?

周宏春:如果将重点工作视为打开政策大门的举措,那么,包括协调机制、鼓励政策以及强化监管则可视为为促进协同资源化处理废弃物发展铺平道路的必要措施。

其中,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无疑将有助于打破部门藩篱;完善鼓励政策则有助于吸引有资质的企业主动加入;而理顺价格体系和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则是重中之重。

理顺价格体系就必须遵循“污染者付费”原则,如《意见》要求,要通过政策引导建立废弃物的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处理市场,研究建立生产过程协同处理废弃物的价格政策,增强关联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最后要强调的是,严格监管仍然十分必要且重要。《意见》对保障措施和重点工作的表述十分详尽,亦充分考虑了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之策,关键是,环保是公共安全问题,政府需要为监测、标准、技术创新等提供帮助;企业则需遵守社会责任,为促进环境变好而努力;对公众而言,则要确保其监督权和知情权的行使,由此形成良性循环,降低社会运行成本,这是大家期望的目标。

政府通过《意见》贯彻了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在打开政策大门的同时,也有意愿通过相关保障机制铺好这条路,以吸引有资质的企业走上正轨,继而逐步形成良性循环的长效机制,这对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均等化,降低社会运行成本而言均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