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建设高效稳健、富有活力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当前,我国农村正处于经济转型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新形势下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政策改革和完善的主要方向。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基础和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新要求和新任务。
一是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促进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今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进一步明确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是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建成全面小康的重要途径,需要农村金融机构针对中低收入农户的现实需求,积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基础工作,在有效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加大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
二是支持农业生产方式转型,促进农业现代化。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有4.7亿亩耕地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4.4亿亩土地实现了流转;全国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已有300多万家,2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有87万家,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48万家,各类产业化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2万家。随着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农村信贷需求无论是面上还是点上,也无论是总量规模还是个体规模上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传统的信贷产品及其风控模式已很难适应,需要加快业务模式创新。
三是服务城镇化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推进,农民向市民的转型加快,需要金融机构为之提供经营、消费方面的服务和支持。同时,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产业链延长和价值链提升,也需要农村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
四是提供综合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民共同发展是其业务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农民增收的关键在于提升技术水平,降低农业风险,提高市场议价能力。这就需要农村金融机构通过拓展服务领域、跨行业合作等方式,在技术咨询、市场开拓、品牌塑造、加工销售多个环节为“三农”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面对农村金融服务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框架的顶层设计,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创新支农机制,建设高效、稳健、富有活力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过去十多年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在模式创新、服务体系、风险控制方面取得很大成效,但在服务机制、服务理念和服务方式等方面尚不适应当前的新要求和新任务。面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形势和新的服务需求,特别是在大中型银行拓展农村的力度不断加大、农村金融机构面临利差缩小和客户流失压力的情况下,农村金融机构必须加快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竞争力和服务能力,为“三农”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
一是创新支农服务模式,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只有培育专业化服务能力,贴近“三农”需求,提供更有针对性的配套服务,才能形成良性成长和诚信有加的客户群体和比较优势。农信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通过提供农户小额信贷、农业技术、农产品营销等综合服务,更好适应农户需求升级。要发挥省联社组织优势,支持和鼓励农信社牢固树立为“三农”服务的宗旨意识,积极整合农业技术和农产品销售等人才、渠道和资源,促进基层农信社更好服务“三农”,使支农服务更接地气。同时,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服务,通过互补合作,发挥这三类合作组织在资源整合、信用信息获取、债务管理处置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二是探索有效的风险控制模式,防范金融风险。由于农业的先天弱质特性,农村金融服务的风险控制难度很大。特别是在经济运行下行期,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小微企业经营环境恶化,偿债能力下降,导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产质量恶化。2015年末农信社的不良率为4.3%,远高于行业平均1.7%的不良贷款率。如何更有效地识别客户还贷能力,从源头上降低信用风险,是中小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的重要课题。通过综合实施微贷技术、“三农”扶持政策、专业化服务、跨行业协同等创新,有助于改变依赖抵押担保的传统风控模式,取得更好的风控效果。
三是深化改革提升效率,妥善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挑战。推进利率市场化是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但也给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带来竞争压力。据资料显示,发达国家小银行在利率市场化之后,其数量往往明显减少。原因在于,小银行难以通过规模化分摊信息化建设等刚性成本,同时小银行在利率定价方面又受大银行主导,难以缓解利差缩小带来的压力。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由于其主要依赖存贷业务,面向客户单一,定价能力较差,在利率市场化过程中明显处于不利地位。需要及时调整盈利模式,提升定价能力和成本效率。同时,农村金融机构要主动推进内部整合和组织架构调整,加快流程改造,改革不适应新形势的体制机制,努力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四是推进协同创新,整合提升价值链。面对农户需求升级、市场竞争加剧的新形势,农信社等中小农村金融机构既要提供更全面的服务,又要提高服务效率。为此需要加强各方分工合作,加强协同,发挥各自优势创新支农服务。通过共享资源、衔接业务、分担或对冲风险,提高整体市场竞争力。
目前国内有一些地方正在积极探索跨业、跨部门协同。例如基层政府为中低收入农户贷款提供风险补偿并参与贷后管理,带动农户脱贫;保险公司、期货公司、期货交易所、银行、农民合作社等组织之间进行合作,“期货+农民合作社”“期货+保险”“流通企业+农民”等模式。从未来发展看,农业现代化和农村产业融合趋势一方面需要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产品,涉及信贷、保险、期货、证券、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诸多方面;另一方面需要沿农村产业链提供配套服务,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拓展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营销、农村旅游观光等业务,向价值链高端拓展。这些均需要中小农村金融机构与相关行业的服务主体合作,联手提供服务。这些做法值得关注,应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同时吸取教训,完善政策,推进跨业跨部门协同的深化。
五是加强金融科技支持,用好用活互联网技术。“互联网+”为农村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正在农村金融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金融科技可以在三方面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支持:其一,扩大业务覆盖面,促进服务创新,增加业务收入;其二,通过电子化替代减少人力成本支出,提高业务效率;其三,通过量化模型、大数据技术等途径提高风险控制能力。未来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将更趋激烈,需要金融科技及时跟进,发挥联系纽带、服务平台和管理决策支撑等功能,支持中小农村金融机构提升服务、降低成本、控制风险和提高效率。
(本文摘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李伟2016年10月30日在中国地方金融二十次论坛(2016)上的主旨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