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2014-07-01 15:48:23BY:guo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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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中共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曾任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兼总理办公室主任,中央金融工委副书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副书记。

长期从事宏观经济、国有企业改革、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国有企业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管理、企业信息化等方面实践和政策研究工作;作为国务院主管部门负责人,曾具体负责2003~2005年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社体制改革工作;在全国重要报纸杂志发表经济社会类学术论文及其他类文章70余篇,作为第一主持人合著《金融工具与保险会计》;参与中央、国务院有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主持制定有关部委重要的政策性文件。

智库作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新形势下推进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需要全面准确地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需要准确把握智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持续研究有关重大问题。

一、全面准确地理解我国国家治理

现代化的深刻内涵《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对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了系列重要讲话,明确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科学内涵,指明了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方向,是指导我们理解和研究国家治理现代化相关问题的指南针、方向盘。

(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有机组成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方面。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就是矢志不渝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中之重,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者环环相扣,不可分割:中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只有牢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只有通过不断强化国家治理现代化才能得以完善和发展;只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更有保障。

(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制度化的重要标志

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出,再有30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我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基于邓小平同志的这一战略思想。这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治理国家,制度是起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作用的”。我们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过了六十多年艰苦卓绝的奋斗,既有成功经验,也有沉痛教训。当前,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可以说,制度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最本质的特征。具体地讲,国家治理的制度化,指的是在治理国家过程中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规制,包括权力配置、行使权力机构的设置、各权力机关的职能、公权力的制约监督以及公民权利的保护等方面,使国家政治生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守、有制可行。(节选)

(摘自《中国智库》第6辑 如需继续阅读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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