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化的真实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2年中国城镇人口达到7.1亿人,城镇化率达到52.57%,已超过世界52.08%的平均水平(联合国,2012)。但有很多政策研究者认为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化率被高估,理由是超过2亿未获得城镇完整公共服务的农民工不应被计入城镇人口,35%的城镇户籍人口比重更能代表中国城镇化的真实水平。当前,各级政府将城镇化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也有人担忧地方政府继“GDP竞赛”后会形成新一轮“城镇化率竞赛”。为此,本文构建可同时反映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加权城镇化率”指标,并从多个维度分析城镇化的结构性特征,以期形成我国城镇化真实水平的完整图景。
一、加权城镇化率:综合反映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指标
全面而准确地判断中国城镇化的真实水平,既不能全盘否定现有城镇化率指标,也需要对其进行修正。认为城镇化率被高估的学者,其主要理由是非城镇户口的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不应被计入城镇人口。但从国际比较来看,发展中国家仍有占城市总人口32.7%的贫民窟人口无法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UNHABITAT,2010),而这些总数为8.28亿的人口都是统计到全球城市人口中的。然而,我国现行城镇化率指标也确实没能反映农民工的流动性及其所享受的公共服务不均等。尤其是在城镇化率成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之后,迫切需要构建一个兼顾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指标,以遏制部分地区片面追求“数量城镇化率”乃至形成数字水分的倾向。
目前,不同观点对“人”的属性判断非此即彼,即“人”要么是城镇人口,要么不是城镇人口。实际上,城镇常住人口是由不同群体构成的,而不同人群的“城镇化程度”是不一样的。在现行城镇化率指标(城镇常住人口/全国总人口)基础上,如果能为不同群体赋予不同的权重,那么就有可能计算出“加权城镇化率”(Σpi×Ni/全国总人口,Ni代表城镇常住居民中不同的群体,pi代表该群体的权重)。本文从“公共服务”的维度,为城镇常住人口“赋权”,并计算出兼顾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加权城镇化率”。
如果说拥有城镇户口的居民享有完整的公共服务,那么可以认为其城镇化权重为1。而对于非城镇户籍的流动人口来说,我们并不能认为其丝毫没有享受到城镇的公共服务,合理的判断是他们的城镇化权重在0和1之间。我们从以下三重视角来考察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城镇化权重。
一是反映社会保障的“五险一金”指标。根据原人口计生委的调查,流动人口的“五险一金”覆盖率并不高,六个指标的平均值仅为14.95%。
二是反映农民工和城市职工同工同酬程度的指标。原人口计生委的调查显示,2011年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为2250元;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2》的数据,2011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工资3538元。我们用农民工占城镇居民收入的比重反映农民工就业保障水平,其值为63.32%。(节选)
(摘自《中国智库》第2辑 如需继续阅读请点击